第一、第二学历的区分原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。以前普通初中、普通高中、普通高校(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)的上级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,毕业时颁发的学历是由第一教育局颁发,称之为第一学历;成人高中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等其它继续教育形式则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负责,颁发的学历则称为第二学历。
专升本的考试类型分为两种:
一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,又称统招专升本,选拔当年各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。
统招专升本招生对象是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。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,不允许跨省报考。
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,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为国家统招计划普通全日制学历,本科为第一学历。
毕业证盖所学习高校章,证书上显示“普通高等学校”字样,国家承认,教育部电子注册,属于第一学历。
二、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。包括自考专升本、成人高考专升本、远程教育专升本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升本。
自考专升本的毕业证盖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及主考高校印章,证书上显示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”字样,文凭含金量仅次于统招学历,国家承认,教育部电子注册,属于第二学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