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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到临头不忘酒,如此享乐该谁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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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 心情日记网
  • 发表于 2019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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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广东省惠州市原公安局局长洪永林,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还念念不忘如何享受,他后悔:“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,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,今后也喝不到了。”(7月16日新京报)

      笔者对酒没有研究,只知道路易十三酒是洋酒,酒中的极品。百度一下,才发觉这酒贵得吓人,简直就是奢侈品。资料显示,路易十三酒是陈化期超过50年以上的白兰地酒,由法国夏朗德省科涅克地区的雷米?马丁公司生产。这种酒造型精美,价格昂贵,购买者多用于收藏。从国内市场来看,700ml的新版路易十三酒1.18万元一瓶,1500ml的要2.68万一瓶。就算是空水晶玻璃瓶,市场价格最高也能卖2000元,这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。贪官往往好享受、会潇洒,有的贪官更是无恶不作,无乐不寻,吃喝嫖赌,样样俱全,酒池肉林,夜夜笙箫,他们什么好玩的没玩过,什么好吃的没吃过,什么好喝的没喝过。可是一个叫洪永林的贪官,死到临头了,心存遗憾,念念不忘的竟然是路易十三酒,真是出乎意料,这种酒的金贵程度由此也可见一斑!

      但洪永林有这样的“遗言”,似乎又在情理之中。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无论是病死,还是被处死,临终前总会留下几句掏心窝的话,正所谓“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;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”死去元知万事空,心忧天下之士“但悲不见九州同”,酒囊饭袋之徒“可惜未喝路易十三酒”。有些人喝酒可用三个“一般”来概括:一般不喝酒,喝酒不一般,不喝一般酒。不清楚洪永林是不是这样,但是“不喝一般酒”应该不假,不然不会至死都放不下路易十三酒。当然并不是说喝酒就该讨伐,但是做什么都要适可而止,该有个度,极度的享乐就成了奢靡的腐朽。贪官为非作歹,损害人民利益,就不能让他“无怨无悔”、“善始善终”。洪永林“什么东西都吃过了”,了无遗憾,好在他还没有尝过路易十三酒,就要让他“死不瞑目”。

      据报道,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,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列举了一组数据:目前,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。如此享乐,如此奢靡,是谁造成的?又该谁羞愧呢?常言说:酒品如人品,酒风看作风。洪永林的“遗言”和他的“酒瘾”恰恰反映出了他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已严重扭曲。有此“酒瘾”的,绝非洪永林一个!有的领导机关、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突出,奢靡之风严重。时下,随着“八条规定”的出台,随着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,随着反腐倡廉的深入,“四风”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,拉下“面子”节约“票子”,但是吃吃喝喝的公款消费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。特别是“农家乐里洗桑拿,矿泉水瓶装茅台,红塔山中藏熊猫”变异的“低调的豪华”,影响更坏。这一切,务必要广大党员干部来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,努力改进作风,切实解决问题!

      本文标题: 死到临头不忘酒,如此享乐该谁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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